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 公安业务教育部 教师量化考核办法 二O一七年九月 公安业务教育部 教师量化考核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励教师忠于职守、积极进取、钻研业务,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我部实际,制定本方案。同时将依据本办法考核的结果作为教师聘任、晋升、评定职称、各级先进个人评选及各类奖惩兑现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对象 公安业务教育部全体教师 二、考核办法 以教师的平时考勤、参加学校及相关部门组织各类活动、承担课题、调研实践,教材编写等为考核内容。 三、考核内容 (一)常规管理考核 1、考勤考核 教师全勤为15分。每月不能按规定出全勤,事假、病假请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假期请假不扣分。(以报政治处考勤为准) 2、会议考核 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工作会议(学校或本部),满分为5分。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教师因事假不能参加,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扣2分。 (二)教学管理考核 本部教师必须认识到自己责任的重大,积极调研,加强自身专业水平,不断开发适应培训需求的新课题。 1、以每个课题或者每个大课题一部分为10分作为基础,第一课题负责人每完成一个课题增加10分,其他参与人均为5分。 2、参加培训授课以课时为标准,2.5分/课时。 3、培训结业考试出题5分/门,批卷为5分/100张。 4、参加学校及相关部门组织各类活动,以及出外调研、参加观摩、参加相关机关部门座谈会等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折合,一次5分。 5、参加各类比赛的: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积极参与者5分。 年度考核以所有考核项目总成绩为依据,以学校绩效考核规定比例确定优秀人员名单。 (三)具体考核办法 内容 | 分值 | 要求 | 计算办法 | 备注 | 师德师风 | 10分 | ①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②热爱教育,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学生。③自觉执行学校、教学部的决定,按要求完成各项任务。④汇报材料、教学、管理用表、计划总结等按时完成。⑤无违法乱纪、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行为。 | ①讽刺、挖苦学生造成严重后果、学生反映的每次扣5分。②严禁教师将学生赶出教室,如有此现象,每次扣10分。③如有举报吃拿卡要、勒索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实的,立即停职。④教师上课/指导员值班必须按照学校着装要求着制服(无制服者应服装整洁端庄),着装不规范每次扣1分。⑤教师上课必须将手机关闭,上课接打手机一次扣2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⑥不服从领导,不承担学校分派的任务,每次扣5分。⑦集体活动所交资料未完成者每次每人(活动参与者)扣2分 | | 内容 | 分值 | 要求 | 计算办法 | 备注 | 考勤 | 30分 | 根据学校考勤制度、教学部要求按时签到参会。 | ①教师全勤为15分。每月不能按规定出全勤,事假、病假请假1天扣1分,旷工1天扣3分,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假期请假不扣分。(以报政治处考勤为准)②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工作会议(学校或本部),满分为15分。凡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教师因事假不能参加,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扣2分。(公差除外)③上班(会议、活动)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④旷工(会)一次扣20分。⑤旷工两次停职检查 | 以学校考勤制度和政治处考勤、教学部考勤及相关部门查岗统计为依据。 | 调研工作 | 10分 | 教材编、出外调研、参加观摩、参加相关机关部门座谈会等工作 | 教材编写、出外调研、参加观摩、参加相关机关部门座谈会等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折合。 | | 课题研究 | 基本课题研究 | 20分 | 必须认识到自己责任的重大,积极调研,加强自身专业水平,不断开发适应培训需求的新课题。 | 教师每学期完成2个课题的标准工作量,即:以每个课题或者每个大课题一部分为10分作为基础。 | | 自主研发课题 | 30分 | ①要求有文字资料或PPT课件。②超出2个课题的工作量,每超出1个课题为10分。③第一课题负责人每完成一个课题增加10分,第二人及其他人均为5分。 | | 工作量 | 个人工作量 | 不计上限 | 培训课,出考题,监考,评卷,参加学校文艺活动(主持人、演出),读书笔记+读后感,评委, | ①参加培训授课以课时为标准,一上午4节为10分,一下午2节为5分。②给培训学员出考试题一门5分,批卷一道题100张为5分。③参加学校或校外有关比赛获得较好成绩的,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或者其他奖项酌情加6-10分。④参加学校及相关部门组织各类活动,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折合。2分/课时。⑤监考:1分/次,补考监考:0.5分/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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