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实习指导书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a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和中职学生开展顶岗实习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党委提出的“校局合作”战略布局,实现学生培养目标。
二、实习的地位和作用
实习是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通过实习,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学生职业道德意识和艰苦创业、诚信守纪、团结协作精神及社会责任感,增强未来参加工作的适应性,从而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学到公安、司法实际工作经验,进一步巩固所学理论知识,为将来更好地走入社会、更好地胜任工作奠定基础。
三、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一)实习的目的
使学生进一步认识所学专业的特点,掌握学习的方法;
使学生初步了解公安工作的特点,增强对公安工作的认同感,培养学生树立服务社会的意识,和以法律为依据的执法理念;
在实习中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已经掌握的专业知识和警务实战技能,分析、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类备勤、现场执法、紧急事态处置、案件处理、案卷整理等,在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下,提高完成工作的能力;
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锻炼学生独立处事的能力;
检验所学专业的教学效果,为专业建设和改革提供依据。
(二)实习要求
能力要求
实习的基本目标就是专业知识在实践操作中的运用,培养学生的专业热情,提高综合素养。因此,同学们在实习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学习能力
学生应更进一步了解所学专业知识的特点,培养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点及各种警务操作规程,尽可能地加强理论在实际操作中的应用联系;为今后进一步求学、深造,积累资料和实践素材。
职业能力
通过实习,学生应初步掌握实习岗位的职业特点,了解各岗位工作的一些工作方式、工作技巧,运用理论知识,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胜任工作的能力。
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熟悉并掌握各实习岗位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进一步熟悉各种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写作要求;懂得运用沟通技巧,初步具备独立完成岗位工作的能力。
纪律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
严守国家机密,遵守政治纪律;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学校的纪律要求,在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习点;
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应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维护学校的声誉;
注意实习单位的着装要求及个人的仪容仪表;
其他要求
服从安排,努力完成学校和实习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尊敬师长、诚恳待人、团结友爱,处理好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
制定好个人实习计划安排,做好实习日志和实习总结汇报工作。实习结束时须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和实习单位鉴定表等书面材料。
四、实习方式
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分配实习单位;
五、实习的程序及实施阶段
(一)准备阶段
学校成立实习领导小组,制定专业实习计划,落实实习单位,选定实习指导教师,发放实习相关资料文件表格等;
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学校公布并分配实习的实习单位及学生名单;
学校统一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作实习的岗前辅导;
学生做好实习前的个人物品整理及个人仪容仪表整理;
制作学生实习统计表,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和实习的单位,以便学校联系和查阅。
按实习点人员分配情况,建立家长及实习生的微信群,用于家校联系工作和实习日常工作。
(二)实施阶段
学校统一安排,护送学生进入实习单位。
学生到达实习单位后,汇总各实习点实习统计表,统一交实习领导小组;
实习开始,参加实习的学生应逐日写好实习日志;
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需保证通讯畅通,及时解决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做好实习指导记录;
学校在实习期间将随时指派专门人员对各实习点的情况,进行实地察看和指导,并召集各实习点学生举行座谈会,听取实习汇报,对实习中出现的各种情况作好记录,反馈回学校;
参加实习的学生在实习结束前,请所在实习单位填好“实习鉴定表”,加盖实习单位印章并带回学校,统一交回各专业并归档。
(三)总结阶段
结束实习,各实习点学生返校。
学生提交实习日志,实习总结,实习鉴定表等。
召开实习总结表彰大会,对实习过程中表现优异,做出贡献的学生予以表彰奖励。
指导教师根据本实习点学生实习情况,撰写实习总结报告,交与学部归档。
六、实习内容
主要在临汾市各区县公安局以及适合我校学生专业对口的实习企业等单位展开。实习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安排下,参与实习单位的相应工作。
七、组织领导及职责
学校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校分管领导牵头,学校招生就业办、教务处、学生管理与德育工作处共同协作组织管理,并设实习办公室,全面负责学校的实习工作。
(一)实习领导小组:
组 长:李戈林(副校长)
副组长:侯晓英(教务主任) 陈海宏(学生处长)
李 玮(学生处副处长) 张登岗(招就办主任)
成 员:各学部主任、学生管理副主任及毕业班所有任课老师
(二)实习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制定实习指导书,指定实习指导老师,落实实习单位,了解实习单位的情况,与实习单位协商实习的具体安排,做实习动员,检查实习情况,组织实习总结,审定学生实习成绩等。
(三)实习指导老师职责
向学生及家长宣传实习政策及实习纪律;对学生实习过程进行指导并对学生实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协调与沟通;做好安全和纪律教育,引导学生深入实际;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及实习日志完成情况;进行实习成绩考核,将学生实习的书面成果总结归档。
八、实习考核
实习期间,严格对学生的实习考勤,有事可以请假。请假天数的审批权限参照我校《学生请销假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在实习期间无故缺勤达两周的,实习成绩为不及格。
实习期间,学生要按天记录实习日志,文字简短明确流畅,内容体现主要收获和体会。
实习成绩由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实习中的表现、实习日志等情况按优、良、中、及格与不及格五级分制综合评定。
成绩评定标准
优秀: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缺勤和违纪;工作积极主动、刻苦、勤奋,按照指导书很好地完成了实习内容;实践能力强,理论联系实际好;实习日志认真全面。
良好:实习态度端正,组织纪律性强,无违纪现象;工作积极主动,较好地完成了指导书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的实践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日志认真全面。
中等: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违纪现象;完成了指导书要求的实习内容;有一定实践能力,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习日志认真全面。
及格:实习态度基本端正,无违纪现象;基本完成了指导书要求的实习内容;记录了实习日志。
不及格:违纪或违法;或者无故缺勤累计超过十天;或者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服从分配、不听从指挥;无实习日志。
凡实习成绩不及格者,不予毕业。
九、注意事项
所有实习学生必须尊重所在单位领导和同事,处理好与实习单位的人际关系;
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工作期间临时外出需向单位请假,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实习单位的管理;保证实习期间的安全;尊重指导人员,虚心请教学习;
不得擅自提前结束实习或不参与实习,实习期间不得进行与实习无关的活动等;如需请假,需报请实习单位负责人及实习点指导老师同意,记录备案,请假时间累计不得超过10天;因故必须请假时,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不履行请假手续或程序不符合要求或假满不及时归队者,均以违纪论处;
实习中应特别注意往、返程及实习期间的各项安全事项。
十、实习报告的内容与要求
实习报告由学校各实习点指导老师完成, 一般由下列几部分组成:
(一)实习单位概况;
(二)实习岗位职责的具体内容;
(三)实习工作的详细过程;
(四)实习的具体成果;
(五)效果分析;
(六)对学校基础理论教学的意见或建议。
要求:材料真实,过程真实,文字写实,认真填写,字迹工整。
十一、意见反馈
同学们如在实习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困难,可以通过联系指导老师、学部主任反映有关情况。实习期间,各实习点设微信群,随时解决同学们在实习中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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