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指导员廉洁自律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管理水平,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根据省市“六权治本”方案要求,结合学生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接受学生家长的财物和宴请。
2、在为学生办理各种手续时要严格按章办事,明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和办理时限等,严禁应办不办,拖着不办,变相刁难等行为。
3、不得以任何形式让学生捎带、代买任何物品
4、对学生重大违纪行为处理时,应按照学校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对学生一般违纪行为处理时,不得采取简单粗暴方式,对学生辱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上课期间拒教室外或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