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人民警察学校
毕业生就业跟踪反馈制度
为全面、准确地了解我院毕业生就业情况,使我校教育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制度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目的和宗旨
1、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跟踪反馈制度,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必然要求。毕业生的质量不仅关系到我院的教育质量、信誉和知名度,也关系到更好的向用人单位输送合格的高素质应用型技能人才。
2、建立毕业生就业跟踪反馈制度,目的是通过了解我校毕业生,在走向工作岗位后的思想品德状况,专业技能情况,专业知识运用及各方面能力培养的发挥情况,适应工作程度等等内容,达到了解我校教学质量水平,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开设课程,有针对性地改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之目的。其宗旨是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的了解情况,反映情况,为教育教学的改革提供真实、可靠的反馈信息。
第二条 调查内容
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的主要内容是:
1、毕业生在工作单位的思想品德表现和敬业精神。
2、毕业生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应变能力和创新能力。
3、各专业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的适应性。
4、毕业生对学校教学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用人单位对学校办学的意见和建议。
6、先进典型事例与材料。
7、对社会的贡献。
第三条 途径和方法
1、此项工作每1年开展一次毕业生情况调查。通过走访用人单位及电话、信函、网上调查等形式,听取用人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并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掌握毕业生的情况,对其中的重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分别向各系提出调查报告,为教学的改革提出反馈意见。
2、此项工作由专业负责人和相关辅导员共同完成。
3、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6月22日—8月31日)准备、动员阶段;
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1日)调查阶段;
第三阶段(11月1日—12月30日)统计调查、汇总数据,撰写调查材料;
第四阶段(12月31日)系部回收材料,存档。
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
二O一七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