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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技战术、保安专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实施材料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2-26 浏览:

安全管理负责人(副主任)岗位职责

在主任指导下,主要负责负责学生管理工作,负责本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

1、制定本学期的月、周学生管理工作的安排计划,做到工作内容安排合理,实效性、操作性强。

2、检查落实各区队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向领导提出学生工作的建设性意见,做好本部学生工作年度总结。

3、根据不同层次学生的特点,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和完善本部学生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4、组织实施以提高学生素质为目标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学风、班风创优活动。

5、协调各区队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对各区队的常规工作及阶段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反馈评估。针对学生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置意见。

6、负责对各区队报送的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及贫困生补助进行审核和审批工作;做好贫困学生勤工助学指导工作;建立贫困生档案,合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发挥监督和指导作用。

7、组织开展创优活动,负责审核各区队学生评优、评先、评奖、表彰以及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违纪学生处分审核审批工作。

8、协调各区队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及毕业教育工作。

9、抓好学生干部及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10、协助共青团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11、负责对学生心理健康状态进行了解,开展健康心理教育咨询活动。

12、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卫生、安全检查,组织各班开展"文明宿舍"评比活动。

13、根据本学部的教学实践要求组织、安排警参与学生管理及实习、实践指导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5、在部长离职期间,代行部长职责。

指导员岗位职责

一、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教学和学生研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员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正常、稳定的工作秩序,树立良好校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学生管理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精神制订指导员岗位职责。

(二)指导员岗位职责是指导员岗位聘用、年度和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指导员的基本要求

1、指导员是区队工作的组织者与领导者,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形成良好的学风。

2、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经常性、针对性地与学生谈心、交流,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思想异常现象。全面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健康。

3、培养学生良好的生活习惯,强化常规训练,加强《一日生活秩序》的贯彻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各种教育活动,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

4、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配合各科教师协调各种关系,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做好清洁区的检查督促工作。

6、制订区队工作计划。培养队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把握学生学生的思想、心理状况,掌握学生动态,及时给于教育,疏导;及时解决区队出现的各种问题,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7、建立学生家长教学工作交流群,通过各种形式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与他们交流学生的学习、操行情况,共同研究对学生的教育办法。

8、负责做好本班区队学生的操行评定和评优、评先、评奖、表彰、贫困生评定、违纪学生处理等工作。

9、负责本学部学生档案工作,档案的整理,归类及存档。

10、听课记录的登记、整理,班会记录、谈话记录的统计、公布与考核计算。

11、负责学生注册表的管理及学生家长通知书的布置,编写,审查,邮寄工作。

12、负责学生基本情况统计及学生信息收集统筹工作。

13、负责接待家长来访和学生咨询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5、指导员在聘用期间,必须根据本学部的教学实践要求参与学生管理及实习、实践指导工作。

16、及时优质地完成学校安排的各种临时性任务。

、考评办法

1、采用百分制倒扣分值办法计算个人得分,考核成绩与绩效、工资挂钩。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分结果依据《临汾警校教师量化考核评定表》实施)。

2、考核过程分为学校统一检查,警务技战术部不定期抽查和个人自查的方式,对表现优异的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存在问题较为严重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考核情况与个人岗位绩效挂钩。

3、凡违反政治纪律、学校规章制度等纪律作风问题的,一年内不予评优评先。

4、凡是考核不达标者,校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教师科研工作量的计算及考核按学校科研处的有关规定执行。

科室负责人:                     岗位负责人:

多媒体设备使用与管理规定

为实现现代教育技术的运用,我校教室所有教室(含阶梯教室、道德大讲堂、会议室等)均已经配备了多媒体设备。结合几年来多媒体设备使用情况及出现的问题,为加强多媒体设备管理,尽量减少故障,确保任课教师上课之用,经校领导同意,特制定多媒体设备使用与管理规定。

1.教师使用多媒体设备前,必须学会使用方法,正确使用,包括开机、关机、关闭电源等。

2.为保证设备完好以便正常上课,教室多媒体设备使用权限于任课教师上课,不得用于其他活动。

3.多媒体设备箱钥匙一般由任课教师领取,用后正确关闭、锁好,归还钥匙。若学部统一规定钥匙由各区队学习委员或班长领还时,但必须事先经过培训能够正确开启、关闭设备,任课教师、指导员有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归还,否则,发生的设备故障及损坏由任课教师及班级承担责任。禁止非多媒体设备钥匙管理人员不登记拿钥匙。

4.教室多媒体设备箱不用时必须锁好,非专业维修人员,禁止拆卸电脑及投影机、更改电线线路等。

5.设备发生安全意外应及时报告或按照安全防范措施处理,并及时向学校或学部反映。

6.多媒体设备发生故障不能使用,短时间内不能修复的,不得停课,应按无多媒体设备正常上课。

7.多媒体设备出现故障,区队学习委员或班长必须及时向学部值班人员报告登记。

8.道德大讲堂教室多媒体设备由学校专人管理,必须是教学使用,做好使用记录,不得将钥匙交给学生或用后不关闭、锁好设备箱。

9.阶梯教室多媒体设备首先应保证教学使用,并由钥匙管理人员或任课教师开启、关闭、锁好。学部使用,需填写申请单,学部主任、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教师办理领取、归还钥匙手续,不得让学生领、还钥匙或交给学生,否则,取消再次使用资格。

10. 所有教职员工必须自觉爱护多媒体设备。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设备损坏及损失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精神风貌和身心健康。为搞好学生宿舍区的清洁卫生,建设一个良好、整洁、优美的宿舍环境,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常规要求

1.学生宿舍实行责任制,开学一周内各宿舍选出室长(或由指导员指定)。室长对本宿舍的清洁卫生负管理责任,排出卫生值班表;每天督促并检查值日生进行责任范围的保洁工作。安排好每天的清洁卫生工作和保持宿舍的整洁。

2.各宿舍应该于每日早晨7点30分前离开、下午2点前离开,将室内及门前打扫干净,并整理内务。任何时间不得将垃圾杂物堆放在过道上或室内,并负责保持本宿舍及相应过道地段上的清洁卫生,违者以该宿舍卫生不合格计。

3.任何人不得在走廊、门厅、楼梯上倒水、大小便、打(踢)球、焚烧纸屑等,不得乱扔果皮、纸屑、方便面袋(盒)等垃圾,不得从阳台、门厅、过道等地方向下倒水、吐痰、扔垃圾杂物,不得将塑料袋、饭菜杂物倒入便池和下水道等。凡经发现,即对当事人处理,或处罚责任宿舍人员,并取消参与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4.学生应该自觉维护宿舍墙壁的洁净,不得有任何污损行为(包括在墙上乱敲乱砸、张贴标语、广告、寻物启事、乱写乱画、用脚踢、用球砸等)。凡有污损行为,一律视其情节给予处罚。如未查出直接责任人,则取消参与本周(月)文明宿舍的评选资格。

二、检查时间和办法:学部不定期抽查,每周1次;指导员定期检查每天2次,上午、下午各1次,发现问题随时反映给学部,均记入文明班级的评选条件。每周(月)公布检查结果,并评出各宿舍楼文明宿舍。

三、奖励和处罚办法:

1.按周(月)评出文明宿舍、达标宿舍及不合格宿舍。文明宿舍发流动红旗,给予鼓励。不达标宿舍按评选文明班级的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2.日常检查中“不合格”的宿舍将限期整改,一周整改达三次及以上,取消学期评优资格。

3.各宿舍要积极主动配合检查人员工作,凡私自换锁,致使无法检查者,当日检查视为“不合格”。

四、宿舍检查标准(共100分):

1.地面(15分):(包括阳台)清洁,无痰迹、积水、污迹、果壳、废物等,用拖把拖干净,禁止水冲。

2.门窗、墙壁(10分):室内墙壁、天花板、灯管无灰尘、蜘蛛网、污损,墙壁整洁无涂画和脚印;玻璃明亮,无破损,无煳纸及贴物。

3.洗漱用品等公共用品(15分):牙缸摆放要整齐有序;牙刷摆放方向一致;毛巾叠放一致;行李箱等其他私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4.床上用品(15分):被子要叠放整齐(统一为方块型)统一放在一头;枕头下面不要放杂物,放在床头,方向一致;床单干净、平整;床上用品要定期洗晒,保持干净,健康。床上无杂物。

5.床下鞋子(15分):摆放整齐,鞋跟向外成一线,床下无杂物乱放。

6.衣物和衣柜(10分):室内不要挂衣物(若遇雨、雪等特殊天气,衣服要整齐悬挂),蚊账悬挂整齐。衣柜上方无杂物。

7.纸篓和卫生工具(10分):垃圾要及时清理,不得存放在室内,卫生工具摆放整齐,定期清洗。

8.宿舍文化和整体效果(10分):高雅、整洁,能展示和谐的集体氛围和高雅的审美情趣,空间整体效果好,室内空气清新。

教室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保持班级教室的清洁卫生,促进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和参与意识,班级实行轮流值日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天安排若干名学生值日,由劳动委员安排值日表,并通知本人。    

二、值日生每天按时到岗,完成教室清扫工作。当天值日的同学,每节课后,应及时擦好白板及讲台,打扫教室并督促同学不要乱扔垃圾物品。  

三、卫生要求:

1、窗明几净,桌凳整齐,玻璃完好。  

2、室内美化,布置得体,庄重大方。  

3、讲台整洁,地面干净,四壁清洁。    

4、走廊、挡雨板干净整洁、灯管无灰尘蜘蛛网、卫生用品摆放整齐。  

四、教室卫生打扫不干净者,罚扫三天。无故不参加教室值日者,罚扫五天。  

五、不得在课桌上乱写乱画,讲文明,有素质。    

六、在学校就餐的同学一律到教室外吃完方可进教室,保护教室的环境卫生,人人有责。  

七、卫生值日工作由劳动委员负责监督。    

八、每周日安排教室大扫除工作,具体安排由劳动委员负责。

 九、卫生评分检查制度:以区队卫生考核细则为准,每周抽查教室的卫生环境,抽查结果作为区队卫生考核分的依据,每周公布卫生考核的分值。卫生考核分值低的区队要提出整改措施。    

十、卫生评分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条件之一,指导员量化考核评分的依据之一。

附:班级卫生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我校对教室卫生、环境卫生的管理,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美,培养学生从小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守纪律的良好行为习惯,特制定本学部卫生检查细则。

一、人员组成:由各区队劳动委员组成卫生督查员。责任:卫生督查组成员主要负责教室卫生、环境卫生检查。督查组成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准确、负责的态度,不营私舞弊严格执行督查评比细则,同时做好检查记录。

二、检查方式:

1、各区队卫生责任包括:教室卫生、环境卫生等。督查组成员每周五下午第五节课后半小时准时检查一次。各督查人员须客观公正、一视同仁,凡有意少扣或多扣的检查员,查实后,先扣去该区队2分,再批评教育。检查人员迟到、缺席的分别扣本区队卫生总分1分、2分。

2、每班每周卫生满分100分,其中教室卫生80分;环境卫生20分。

3、学部领导不定期不定时抽查,卫生保持好的区队在本周总分基础上加10分。

三、具体内容:

1、室内卫生。

检查内容:桌凳、地面、门窗、黑板、卫生工具摆放、教室走廊六项内容,总分80分。

要求:坚持每天随时清洁,教室内地面、窗台、前后门等保持干净整洁。

评分标准:A、桌凳:①教室内桌凳摆放整齐;②桌面、抽屉内整洁;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特别严重的每一项扣5分。B、地面:①干净无纸屑;③无杂物。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特别严重的每一项扣5分。C、门窗:①门干净无灰尘;②窗台干净无杂物,窗户干净明亮。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特别严重的每一项扣5分D、白板:白板板底无蓝色,保持白板的整洁。不达标扣1分;特别严重的10分。E、卫生工具摆放:①卫生工具摆放整齐;②垃圾桶内基本无垃圾。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特别严重的每一项扣5分。F、教室走廊:①干净无纸屑;③无杂物。有一项不达标扣1分;特别严重的每一项扣5分。

2、环境卫生。

检查内容:清洁区是否按时打扫、清洁程度总计20分。

要求:保持一天一扫,场地内无包装袋、纸屑、树叶、果核、砖石等垃圾,做到地面无脏物,楼道、楼梯和护栏干净,无灰尘无污迹。

评分标准:责任区是否按时打扫、清理,没按时打扫、清理的扣5分。

区队班会制度

为加强班集体建设,完善班级级制度,培养学生的集体意识、民主意识及自我管理能力,特制定班会制度。

一、每周日晚自习为常规班会时间,主题班会每月举行一次。班会由学部指导员主持,全体学生要求参加,班会原则上在本区队教室召开,主题班会可根据具体要求另行确定。

二、班会内容

1、主题班会,每次拟定班会主题,采用各种形式,充分发挥班级每个学生的积积性,依靠班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开展生动活泼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活动。

2、每周日晚自习常规班会,总结本周区队情况,解决区队存在 的问题,安排下周正常学习生活。

三、每次班要求要有会议纪录,具体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加人数、会议内容等。班会时间及次数记入班级记事专栏中,并作为指导员年度考核的一项内容。会议记录由班级全织委员负责。

区队点名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实行区队点名报告制度。

1、任课老师在每节课检查本区队学生的到勤情况,并负责认真记录好缺勤登记表,课后任课教师要及时向区队指导员反馈,指导员进行跟踪。  

2、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缺勤课时记录要准确,填写后请附上教师签名。  

3、各区队长向任课老师反映的情况必须真实、准确,如缺勤情况与区队长上报的有出入,将对区队长进行相应的处分。  

4、学部值班领导实行突击检查制度。  

5、由于特殊情况请假的同学,必须提供老师签字的假条,或指导员签字的假条否则按旷课处理。    

6、严格作息时间,要求各区队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放学。

早操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学部学生早操管理,锻炼学生体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部具体情况,制定早操管理规定。

1、每周一至周五早上6:00-6:30在学校文化广场准时上操(如遇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可停操,以当天通知为准。学校停操时间以学部通知为准)。

2、早操实行考勤制,由各指导员或体育委员担任本班早操负责人(如体育委员参加社团早训,需另指定一名班委担任),并在正式开始做操前站到本区队首排。

3、各年级学生无特殊情况,须坚持出操,不迟到、不早退。如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出操者,需提前向指导员请假,早操时将证明或假条由区队早操负责人交予指导员(请长期病假的同学需要在学部办公室开具相关证明并由指导员签字盖章)。不出操且无假条者,一律视作无故旷操。如有特殊情况未来得及请假者,务必于当日补假并将所补假条或证明于第二日早操之前送于当天查操人员处,过期不出示所补假条或证明者,一律按无故旷操处理。对于参加校社团、广播站等而不能参加早操的同学应提供相关证明,交学部指导员,未及时交予证明或假条的,按旷操处理。

4、各区队早操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积极配合学部的早操检查工作,对每天检查结果要如实填写并签字。学学生干部起好带头作用,若本学期本班同学均能正常出操,早操负责人综合测评可进行加分奖励。

5、学部将按月累计旷操人数和次数,旷操5次以上者学生日常管理成绩不合格。不服从统一管理的同学将给予严肃处理,并取消评优选先资格。

6、区队人员出操情况将作为评选先进班级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于区队集体不出操的取消区队长,体育委员优秀学生干部评选选先资格,集体三分之二以上不出操超过三次的取消先进班级、优秀指导员评选资格。

7、学生干部应起模范带头作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和入团积极分子确定时将酌情考虑出操情况。对于学生干部一个月内两次未上操的取消其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资格。

8、学生不按时上操按照相关规定扣除相应的分数,一个月内三次不上操的,学部内进行通报批评。一月内超过五次不上操的视为不服从管理,除扣除相应分数处罚外,并取消其评优选及入团资格,并视其情节做出检讨。

学生请销假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工作的管理,规范学生的请销假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规则

1、请假分事假、病假、公假三种。事假,因私人或家庭亲属的重大事件无法按学校规定时间上课而提出的请假;一般情况下不得请事假;病假,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公假,因参加学校安排的重大活动,并经有关领导批准证实后确无法按时上课而提出的请假。

2、学生因病因事等原因不能按时上课或参加全校性的集体活动,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值班学生管理干部签字,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到校或打电话与值班学生管理干部联系并说明原因,学生到家后由家长打电话确定已到家。

4、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学生处向教务处审批,同意请假后方准予参加缓考。

二、请假程序

1、请假条由当日值班学生管理干部负责管理。请假的同学应到值班学生管理干部处领取请假条,值班学生管理干部与家长联系属实后并按要求、学生本人如实填写请假条,值班学生管理干部填写请假意见。

2、请假学生直接来学生处找负责请销假人员联系处长签字,如处长有特殊事情不能签字,由学生处当日值班大队长签字。

3、双休日或法定假日因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学生,由值班学生管理干部和值班大队长批准,随后到学生处完善请假手续。

4、如晚上学生有紧急情况,值班学生管理干部及时向值班大队长汇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处理,随后到学生处完善请假手续。

5、学生处认真登记,盖章,告知返校后拿假条到学生处销假。

6、学生假条存根留所属专业,请假单留学生处,请假通知单拿保卫科登记,学生方可离校。

三、准假权限

1、一天以内的短假,由值班学管干部审批。

2、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的请假,由学生处长或学生处当日值班大队长审批。

3、三天以上的请假,由分管副校长审批。

四、续假手续

1、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在一天内由学生家长向其所属专业值班学生管理干部说明情况,并履行短信请假(2天之内)。

2、值班学生管理干部做好情况记录,报学生处办理请假手续,签字确认。如有特殊情况汇报学生处长决定。请假期满后,到学生处销假。

五、请假的考核

1、请假采用扣取操行考核分数。具体如下:(1)事假采取阶梯式扣分。即:三天以内假期按每天1分扣除;四-五天按每天2分扣除;五天以上按每天3分扣除。(2)病假、事假均按每天0、5分扣除。

2、奖励及加分:

学生按全勤进行加分,每月全勤加4分,

全学年全勤加12分。

3、请假要按实际情况第一时间如实请假,原则上不让请假,如有超续情况,可以批准,但事假续假的要进入个人诚信档案,一旦计入,本学期不在批准事假。

六、其它

1、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被查出,按操行考核相关规定扣分。

2、如学生违反请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3、所有学生、尤其是区队干部、学生会干部都应严格按本制度规定的程序履行自身的义务和职责。

学生手机使用管理办法

一、目的及意义:

手机的使用在给人们生活、学习方面带来方便的同时,也给学校教学管理带来非常大的困惑和危害,如影响课堂管理秩序、带来火灾安全隐患、影响学生的休息质量,助长了部分学生的违纪行为、侵蚀着学生的精神世界,导致学生攀比心理滋长等严重后果。为了正确引导学生使用手机,解决学生因不当管理使用手机导致的各种弊端及安全隐患,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规定

(一)在校学生使用手机时间为每日中午十二点以后至晚十点之前。

(二)晚十点以后由学生宿舍班长收取本宿舍成员手机后交值班指导员存放于储物柜内,次日中午十二点以后组织发放。

(三)每日下午上课时间的手机管理由当堂任课老师具体组织管理。

(四)以上规定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凡有下列情况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1、有以下情形的,暂扣手机时间不少于七天。

(1)上课期间不关手机,弄出声响影响正常上课的。

(2)上课期间用手机听音乐或看电子书或看视频的。

(3)上课用手机玩游戏或聊天的。

(4)上课期间用手机接打电话的。

(5)上课期间在教室插电源充电的。

2、有以下情形的,暂扣时间不少于十四天。

(1)在集体活动中使用手机引发混乱的。

(2)因互借手机或内存卡而引发学生间矛盾的。

(3)在一学期内,两次在课堂上被任课老师暂扣手机的。

(4)考试期间用手机作弊的。

(5)因手机被暂扣与任课教师或指导员发生矛盾冲突的。

3、有以下情形的,暂扣时间不少于三十天。

(1)在教室或宿舍私拉乱接电线正在给手机充电的。

(2)在一学期内,三次在课堂上被任课老师暂扣手机的。

(3)通过手机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

(4)通过手机传播封建迷信和反共产党反社会主义言论的。

(5)发送骚扰信息引发学生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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