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
校级专业带头人培养与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校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有计划地选拔、培养专业带头人,建设高素质的专业带头人梯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建设一支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养高、科研能力强的专业带头人队伍,全面提高我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方式:
(一)、专业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任职资格: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专学校高级讲师资格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的职责,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能与同志团结协作,在学校中有较高的威望。
3、积极承担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在这些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取得显著成绩,至少符合下列两项条件中的一项。
(1)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管理,学科组长、学部负责人等)累计满5年,并取得较好成绩。
(2)获得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等称号。
4、具有系统、坚实的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能把握本专业的发展方向,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能担任本专业主要学科的教学任务,课堂教学和技能教学水平高,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专业教学领域里处于领先地位。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带头参加课题研究,承担本专业课程改革的主要工作,积极参与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校本教材、实践教学指导书的编撰等工作,至少符合下列四项条件中的一项:
(1)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等活动并获得市级一等奖以上成绩。
(2)指导学生参加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类技能比赛等竞赛并获得省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以上成绩。
(3)近5年来,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2篇以上。
(4)近5年来,独立出版或主编、参编本专业教育教学类学术著作或教材、教学参考书(不含复习资料等教辅材料)1部,其中,在参与编著的著作中,每部不少于4万字。
5、积极发挥示范指导作用,承担对专业课教师尤其是对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指导任务,发挥传帮带作用。近5年来指导1名以上青年教师.
(二)、专业带头人工作职责:
1、制订本专业的发展建设规划,较全面地掌握本专业的各个研究方向。带领本专业技术人员搞好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实验室、实训基地建设。
2、在任期内创造条件,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年轻的专业带头人1-2人,使他们尽快成为本专业的中坚力量。
3、掌握本专业发展动态,提高本专业领域的学术水平。
4、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学校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积极参加新增专业建设与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选拔程序
1、选拔范围及人数
根据我校的专业设置的实际情况,每个专业学科可选拔1-2名学科带头人。
2、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填写《临汾警校专业带头人申报表》。
(2)委员会评审。经校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正式人选。
(3)将确定人选在校内公示。
三、相应的待遇:
学校为专业带头人的发展创造必要条件,支持其参加校外的学术交流活动;优先参加国内相关的学术会议,在课题立项、科研经费、出版著作等方面给与重点扶持.
四、培养措施
1、强化学习,更新观念,不断提高培养对象的理论水平。对专业带头人的培养着重从学习,尤其是教育、教学理念,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入手,及时把握教育发展的时代脉搏,新课改对教师的要求等方面的宣传,从而增强教师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压担子”,促使培养对象迅速成长。学校对培养对象适时加压工作担子,促使其沿着名师的轨迹发展。
3、建立专业带头人培养基金。积极争取上级支持的同时,多方筹措经费,将建立专业带头人培养基金,用于学科建设、教师培训、改善各专业组所工作条件等方面的需要,为专业带头人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
五、专业带头人的考核
1、专业带头人从受聘之月起,享受相应的待遇,聘期为5年。
2、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对专业带头人进行一年一度的综合考核,内容主要为:
(1)师德师风:奉献精神与团结协作精神、创新能力水平以及在专业建设和教书育人等方面情况;
(2)教学工作:包括承担的教学工作量(数量和质量)、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学成果获奖情况以及承担专业教学工作的其他情况;
(3)科研工作:包括论文、论著发表情况,获奖科研项目的等级、经费,应用性科研开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技术成果与经济效益等;
3、根据当年考核的结果,对完成较差者,责成本人制订出整改措施和实施计划。不能完成相应职责和工作任务者将取消其专业带头人的资格及相关待遇。
4、在任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专业带头人资格: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专业建设工作中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和重大经济损失;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者工作事故。
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
二0一七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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