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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就业指导制度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2-26 浏览:

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

就业指导制度

1、按时参加省、市职能部门及学校的各种会议及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并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2、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制定本校就业指导工作有关规定,编制就业工作方案,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3、开设就业指导课,组织和开展就业教育与就业指导。

4、收集、整理、发布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为毕业生提供信息化服务。

5、组织,安排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做好毕业生的推荐工作,举办校内毕业生就业招聘会。

6、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密切联系,努力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较为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

7、接受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的咨询,宣传介绍学校情况及就业政策。

8、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及反馈系统,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改革研究和经验总结,为学校招生、学科建设、专业调整、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9、按时完成毕业生的毕业手续办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的文明离校工作。

10、处理与就业工作有关的其他业务,完成上级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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