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人民警察学校
就业指导制度
1、按时参加省、市职能部门及学校的各种会议及学习,认真做好笔记,并及时做好上传下达。
2、根据上级部门的精神,制定本校就业指导工作有关规定,编制就业工作方案,部署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3、开设就业指导课,组织和开展就业教育与就业指导。
4、收集、整理、发布用人单位毕业生需求信息,为毕业生提供信息化服务。
5、组织,安排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做好毕业生的推荐工作,举办校内毕业生就业招聘会。
6、加强与用人单位的密切联系,努力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建立较为稳定的毕业生就业基地。
7、接受用人单位,毕业生及家长的咨询,宣传、介绍学校情况及就业政策。
8、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建立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跟踪调查及反馈系统,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改革研究和经验总结,为学校招生、学科建设、专业调整、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9、按时完成毕业生的毕业手续办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的文明离校工作。
10、处理与就业工作有关的其他业务,完成上级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