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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实施流程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18-02-26 浏览:

  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主任为学生资助具体责任人,全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协调各系部资助工作;信息系统管理员为学生资助直接负责人,负责系统信息,及时上传资助对象,整理归档信息资料;宣传、贯彻资助相关政策法规,督促检查学生资助审核、上报、发放工作;成员在办公室主任协调下积极开展相关纸质资料收集整理工作。

  二、严格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方针政策,不瞒报、不漏报,及时足额发放资金。

       三、所有工作人员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积极开展工作,不推诿、不扯皮,实行分层负责,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

       四、积极宣传学生资助工作意义,让这一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五、困难认定工作须坚持实事求是,在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实行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认定工作,招就办兼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职能,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招就办应成立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具体负责组织和审核本校的认定工作。

  3.系部应分别成立以专职辅导员为组长、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具体负责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年级总人数的5%。成立后将小组成员名单在本年级范围内公示。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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